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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选派工作重大调整”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6-03-26

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选派工作重大调整的通知
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已召开,会议对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6年选派工作进行了部署。2016年,国家对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进行了较大调整,请计划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月15日,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经费由国家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分两批次进行申报:第一批次4月1日—4月1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次9月1日—9月10日,10月公布录取结果。两批次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达标证明。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其他项目,选派办法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4.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后,不得申请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不得申请延期派出,请慎重联系国外邀请单位。
5.国外正式邀请函的要求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的子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外方能提供的研究条件;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邀请函,否则可能会对项目申报造成影响。
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评审及录取权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学科三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7.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了对交流访问项目管理规定的修订版,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办法将于2016年11月中旬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请老师们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
校内联系部门:国际交流处
校内联系人: 袁良勋王冬娜
联系电话:0431-86908019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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