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学校拟于2017-2018年度第二学期(2018年2月)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18周),如果有继续交流愿望者可延长为一学年。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一)组织申报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由分院院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动员学生申报。说明教育与国际接轨的意义,学生进行国际交流有利于开阔学生的心里视野、思维视野、人文视野,与台湾等高校交流也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和国学文化的传承,增加学生海外求学的经历,从而提升我校毕业生的质量、就业层次和水平。
2、各分院推荐名额为3-5人为宜,专业参照附件二对应的台湾高校。
(二)选拔要求
1、候选学生为全校本、专科生中有意愿赴台湾学习的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申请者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有自主生活能力。
3、在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台期间费用,明细如下:
(1)往返旅费(按实际出发机票为准)
(2)学习期间生活费(按当地水平,各城市不同);
(3)保险和医疗保险费1000元人民币(必须购买);
(4)住宿费、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下面简章,学校不同收费标准不同;
(5)其他办理赴台学习的费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以分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符合以上选拔条件自愿赴台学习的学生,可登陆学校网站首页,从校内导航进入行政部门栏中的国际交流处页面,在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所需材料,按要求填写好各项信息,材料准备完毕之后,由学生所在院系院长签字,教务处负责人签字,最后将所有材料,以分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处审核资料合格后,再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交换生学籍管理问题
生赴台湾各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生赴台后应选则与在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不少于三门,修满规定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学校承认学生在台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学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学生返校后,由院系、教务处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替换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如果在台湾学习结束后有不及格的课程,返校后需要按对应课程进行补考,具体情况可咨询教务处或各院系。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处:袁老师 (第一实验楼501室)
联系电话:0431-86908019
附件一:本次提供交流学校一览表
附件二:我校院系对应申报台湾高校名单表
附件三:赴台所需材料清单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一:(以下各校详情请到国际交流处咨询)
(注:以上院校收费标准根据2018年2月春季赴台收费作为参考,2018年2月春季赴台具体费用情况以台湾各高校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二:我校院系对应申报台湾高校名单表
我校院系 |
对应申报台湾高校 |
机械工程学院 |
勤益科大、中原大学、大叶大学 |
信息工程学院 |
勤益科大、朝阳科大、亚洲大学、中原大学、 |
电气工程学院 |
勤益科大、朝阳科大、亚洲大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勤益科大、朝阳科大、亚洲大学、中原大学 |
艺术学院 |
朝阳科大、亚洲大学、建国科大 |
服装工程学院 |
亚洲大学 |
经济贸易学院 |
勤益科大、朝阳科大、亚洲大学、中原大学 |
食品工程学院 |
亚洲大学、中原大学、 |
外语学院 |
勤益科大、朝阳科大、亚洲大学、中原大学 |
传媒与数理学院 |
勤益科大、朝阳科大、亚洲大学、中原大学 |
汽车学院 |
适用于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相关专业 |
附件三:赴台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3份,另需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档1份
2、2寸半身照4张(白底光面),另需该照片电子版(注:本照片为办理赴台入台证所需,需要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面照相馆照相,索要电子码)
3、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2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4、学生证复印件2份,另需电子扫描件1份
5、台湾移民署入台申请书1份(繁体字填写,签名处需手写。),另需信息填写好、签完字之后电子扫描档1份
6、台湾高校报名表1份,另需信息填写好之后电子扫描档
7、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需院系院长、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注:以上材料务必于2016年4月20日前上交到国际交流处)
8、课程预选单各1份(按照不同申报学校填写)
9、推荐信、研修计划和自传、简历各一份(自传包含家庭背景求学过程、专长兴趣、报名动机、生涯规划同时需要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10、读书计划1500字(申报台湾中原大学的同学需要准备)
11、到各院系教学秘书处打印下学期本专业开设课程名称及对应学分的选课单以便赴台选课使用。
12、赴台审查表3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赴台交流学生安全责任书1份、申请人亲属关系表1份、交换生须知1份(国际交流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交换生须知须由学生本人及学生父母亲笔签署,如家长在外地,可先亲笔签名后,再传真至我处,传真号码为 0431-86907016 。如非家长本人签署,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赴台资格。)
注以上所需材料中表格均在国际交流处网络“表格下载”栏下载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本及扫描件的材料请同学压缩文件之后以学院名-姓名命名后,发至邮箱jlgsgjj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