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处是负责全校涉外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范围如下:
(一)涉外政策法规传达与制定工作。
1.宣传与贯彻党和政府的外事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协助相关部门对校内师生进行外事纪律教育。
2.制定校级领导、校内教师因公长期、短期出国、出境申请、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校内学生出国、出境交换、交流等规章制度的拟定,制定外教聘用、评估、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3.负责为校内教师提供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信息与服务;传递上级相关部门赴外文件指示。
(二)校领导及师生出国材料起草上报。
1.负责校级领导和校内教师各级各类因公出国、出境项目立项与相关材料的准备、上报及档案管理,包括学校厅处级领导干部的因公出国工作,包括年度出国计划的上报、与外方沟通准备邀请函及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出国手续的办理(起草出国材料报送吉林省外办、吉林省财政厅、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审批,大使馆签证材料的准备与递送工作);出国前换汇、机票、住宿用餐、行程等预订工作;回国后护照收缴保管、出国总结报送、出国费用报销等工作。
2.负责校内学生出国出境交换、交流材料的准备、上报及档案管理,并负责组织行前教育工作。
(三)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外籍教师引智聘用与管理等相关材料的准备与上报,每月外籍教师工资发放及更新校聘外籍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工作。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协助院系进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立项;开展同国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组织签订、执行各种交流协议。
2.协助相关院系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报、延期、教育部评估工作;传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日常与外方沟通工作。
3.协助相关院系完成合作办学项目教师来华涉外工作。
(五)外事接待、数据上报及日常工作。
1.负责学校校级领导参与的外事接待工作,组织并参与外事接待活动。
2.负责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校内领导及教师因公出国、留学生来华、校内学生出国出境交流交换等相关数据的统计与上报。
3.负责部门二级网站建设与维护,学校相关英文材料的翻译、整理工作,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各级会议及培训。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与校内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并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