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处是负责全校涉外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范围如下:

1. 宣传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工作指示。

2. 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涵盖教职工因公长期、短期出国(境)管理、外事接待、外籍教师聘用、突发涉外事件应急预案、合作办学管理等各类制度性文件。

3. 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师生公派出国留学等各类项目管理工作,为校内教师提供教学、科研国际学术交流信息与服务。主要包括:统筹上报厅级干部年度出国(境)计划;对接境外合作单位,筹备邀请函、行程安排等相关材料;全程办理因公出国审批及签证手续,起草报送至吉林省外办、吉林省财政厅、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的审批材料,筹备、递交使馆签证资料;统筹办理出国前换汇、机票、食宿、行程预订等保障工作;负责教职工回国后因公护照收缴归档、出访总结报送等收尾工作。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师生办理因公出国(境)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开展行前安全教育工作。

4. 负责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引智及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用人学院(部门)组织外籍人员面试考核,依规办理外籍教师来华手续、工作证及居留许可等相关证件,落实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学院开展外籍教师对外沟通、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配合校内相关部门完成外籍人员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配套工作。

5. 负责与国(境)外院校及相关机构搭建友好合作关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传达与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校级对外合作协议签订工作,协助项目所在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评估、年度报告、延期及变更等工作,择优推荐行业专家,保障各合作办学项目规范、平稳运行。协助学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合作办学相关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6. 负责国际会议申报及各类外事接待工作。指导、协助校内相关部门开展国际会议的政策对接、材料筹备及项目申报工作;统筹落实国(境)外院校校级领导来访等重要外事接待工作,制定专项接待方案、拟定接洽函,统筹安排来宾交通、食宿等保障事宜,撰写会谈记录、新闻稿件等相关材料。

7. 负责师生因公出国(境)、外籍教师管理、国际会议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相关工作的年度数据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8. 负责部门二级网站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统筹整理归档学校涉外工作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

9. 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和对外宣传工作。

10.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内各相关部门开展涉外专项工作,完成学校党委、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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