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4-07-22

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省内高校开展 2024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下称“ 子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 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 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 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 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 养的特色;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 示范作用。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 ”建设及区域 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 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 5 个。

二、子项目要求

  1.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 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

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2.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 期执行基础。

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 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 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3.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应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 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所有费用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4.项目人员应纳入所在单位人才和师资队伍发展总体 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 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 目标,并为其回国 创造有利条件。

三、申报流程

  2024年9月 10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谋划设计子项目,可联系省内其他高校共同研究,确定一个牵头单位,联合申报一个子项目,也可联合省内科研院所等非教育系统单位共同申报子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 1)、《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 2) ,并连同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 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证明材料逐项分类整理后, 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学校国际处指定邮箱,由国际交流处汇总后上报教育厅国际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908019

五、注意事项

本通知中未尽事宜,请参考《2024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 3)。

附件:1.《项目申请书》

2.《项目信息采集表》

3.2024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 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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