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调研方案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与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试评估方案,向办学单位了解办学现状,为启动试点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调研内容
1.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沟通、确定各省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流 程、职责划分);
(2)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模式,已有的对 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措施,例如,年度报告、财务审计、信息公示等;
(3)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网络平台情况等;
(4)了解四省市中外合作办学现状,特别是主要问题。
2.办学单位
(1)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录取标准、录取方式及招生人数)、 师资、课程(教材选用、考试考核方式)、证书(学位授予标准、学位授予程序、外方学位证书认定)以及收费等情况;
(2)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情况,质量监督措施;
(3)中外合作办学中的主要问题、主要困难、社会效益等;
(4)对中外合作办学试评估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调研范围
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河南省四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部分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单位。 四、调研对象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负责人;
(2)办学单位从事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3)办学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教师、学生代表 等。
五、调研形式 以座谈为主,根据需要酌情安排参观、走访、听课等形式。
教育部学位中心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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