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项目

教师出国出境申请、选拔、派出流程 其他教师出国、出境项目

作者:浏览:时间:2016-03-26

教师出国出境申请、选拔、派出流程
其他教师出国、出境项目
.其它教师出国、出境项目,均由教师所在院系负责派出人员的选拔工作。教师出访国家、地区和出访时间,根据不同合作项目单独设定,出国处境通知也将根据不同项目实时发布到所属院系网站、国际交流处网站。各院系确定好出国人员后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并通知出国教师本人。
.出国出境教师须由所在院系、教务处负责人、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出境申请表》签字,携同其他材料于出境前一个月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备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出境申请表》、国外邀函及日程、研修计划、个人简历,以上材料表格部分可以在国际交流处页面“表格下载”中下载,电子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156682990@qq.com)。学校经国际交流处与国外、境外高校开展的合作项目由国际交流处协助教师办理出国出境手续,各院系及教师个人联络的合作项目由教师本人自行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国际交流处负责将所报材料审核、整理,报校领导签字、院长办公室加盖公章,最后留存备案。出国前7日须将出国出境日程、航班信息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备案。出国出境回国后7日内将培训、访学纸质版总结(签字)、照片(不少于5张)报送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1566829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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