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国出境申请、选拔、派出流程
台湾研修项目
一.每年5月末,国际交流处将台湾高校接收我校教师名额分布、所需要求等信息报送至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师培科,由师培科负责赴台教师的选拔工作。师培科于6月10日前将最终确定赴台人员名单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并通知获批教师本人。
二.赴台教师须由所在院系、教务处负责人、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出境申请表》签字,携同其他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出国出境申请表》、赴台申请表、研修计划、个人简历,以上材料表格部分可以在国际交流处页面“表格下载”中下载,电子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156682990@qq.com)
三.国际交流处负责将所报材料审核、整理,报校领导签字、院长办公室加盖公章,最后报送至台湾高校、省台办等待办理后续手续与审批。在此期间,教师需要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行办理《大陆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空证。
四.待台湾高校发出邀请函、日程、入台证,省台办办理好批复后,国际交流处通知教师本人,携上述材料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行办理赴台签注。出境前7日须将出境航班信息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备案。出境回国后7日内将培训、访学纸质版总结(签字)、照片(不少于5张)报送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1566829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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